日发精机(00252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 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 向董事会秘书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