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合规性、及时性及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 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 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