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 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 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因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 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部交易。 第六条 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七条 公司确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证 券部门承办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