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ALD HOLD(00114) - 须予披露的交易 - 购买物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ERALD HOLDINGS LIMITED 興利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14) 須予披露的交易 購買物業 購買事項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買方(本公司之間接 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該物 業,代價為港幣 81,500,000 元。 上市規則涵義 臨時買賣合約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訂約方: 由於物業購買事項的相關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25%,故 該物業購買事項構成本公司須予披露的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申報 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交易時段結束後),買方(本公司之間接 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該物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