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0008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 1 -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