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 并使投资者遭受可确认的重大损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 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 究其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