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制度第六条第(一)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 本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奥泰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方发生的本制度第十条所述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