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