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