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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股份(600303) - 曙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