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 - 曙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为公 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 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