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PULIKEPULIKE(SH:603566)2025-10-30 09:03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受董事会委派开展本规则项下的工作,公司应当为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