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603566) - 普莱柯董事会议事规则
PULIKEPULIKE(SH:603566)2025-10-30 09:05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 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组织及文件保 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经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 事、审计委员会、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召开时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