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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