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002441)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个别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或对此存在异议的,应当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条 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 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准备发行或已发行且尚未兑 付的债务融资工具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按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