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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688139)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薪酬的标准和构成 第三条 对于不在公司、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的董事(外部董事),每 年给予津贴 15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 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所承接的工作及目标考量确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等所需的合理费用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由公司承担。此外,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 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对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 任职岗位薪酬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紧扣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定位, 完善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 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