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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688139)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规 范、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交易 决策中,保障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总经理各自的权限得到有效发挥,做到 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 东会决议要求,公司关于投资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依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 1 -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