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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生物(688139)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