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善基)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善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 程。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 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