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履职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 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 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 证券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