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 印章管理制度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印章 管理,进一步规范印章的刻制、管理及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苏 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子公司印 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印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 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 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指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登 记的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