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第六条 公司必须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