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度生物(6881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 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 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 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 客户和新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 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