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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度生物(6881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 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 整改进展情况。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财务性投资的理解和适用,参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 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有关规定执行。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 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