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知识、技能和素质,有足 - 1 – 浙江荣泰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