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飞测(688361)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1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按照公司员工薪酬制度领取对应岗位报酬。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 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 按年计算,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 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 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九条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