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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603127) -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公司董事程序(2025年10月)
2025-10-30 10:2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公司董事程序 第一章 公司章程条文 第一条 有关股东提名人选参选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的条文载列于公司之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该章程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且可经不时修订)。 第二条 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原文节录如下: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经董事会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东会提 出提案。 第四条 于公司刊发大会通告后,若股东拟提名个别人士(以下简称"候选人")于 1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第13.70条及13.74条,公司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三章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 • 如公司在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一名股东提名某名人士于股东会上参选董 事的通知,公司必须刊登公告或发出补充通函; • 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