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新星(603978) - 内部问责制度(2015年10月修订)
SunxingSunxing(SH:603978)2025-10-30 10:49

内部问责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 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管理层恪尽职 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市新星轻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