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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SunxingSunxing(SH:603978)2025-10-30 10:4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新星轻合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经营生产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可能明 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 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报 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 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负 责董事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