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002371)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 的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 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关联方违反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 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 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