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方华创(002371) -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NAURANAURA(SZ:002371)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3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有效实现, 规范运营,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运营管理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的行为准则,适用于执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执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为三年,执委会委员任期 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二名,委员若干。执委会主席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可连聘连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委会主席提名,董 事会批准。 第六条 执委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执行公司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