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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0023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NAURANAURA(SZ:002371)2025-10-30 10:5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 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 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