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002734)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深交 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重大信息"是指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