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002734)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 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部信息的日 常管理工作。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