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002734) -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 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 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所 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 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或将相关资产进行 处置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股权投资、新设企业、向子公司追加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投资事项中涉及 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