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0028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安徽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 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法定 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 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 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