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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GDMZHGDMZH(SH:600382)2025-10-30 10: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护 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 题,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公司产品 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 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与人员安排 第四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重要内容,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投资者投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设置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投诉接收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