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 编制与披露,防范公司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 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 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主要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需要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 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 责任。 第四条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涉及以下风险: (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 失和信誉损失; (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 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财务报告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可能导致结账前未能及时发现会 计差错; (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准确、调整事项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