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 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 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