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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部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