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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第三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通过购销商品及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 金占用。 第四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 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