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 -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 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 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 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 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 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 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 会议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 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上述事项应由证券部派人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 字。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 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 提交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