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GDMZHGDMZH(SH:600382)2025-10-30 10: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范围为: (一)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短期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 (二)设立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收购兼并、投资合作、对被投 资单位追加投资等权益性资本投资(以下称股权投资); (三)以上未列明的其他形式的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 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