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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GDMZHGDMZH(SH:600382)2025-10-30 10:50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 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 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等。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