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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制度(2025年修订)
GDMZHGDMZH(SH:600382)2025-10-30 10: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建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 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