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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600382)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GDMZHGDMZH(SH:600382)2025-10-30 10:5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补选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总裁、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投资负责人、公司顾问、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公司战略投资部和投 资委员会为战略委员会下设的具体职能部门及工作小组,负责委员会职责内事项的基础 管理、议案提报、督办实施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 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