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提高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其中,控股子公司包括:(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二)公司与 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三)公 司持股虽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超过50%且 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本公司委派到各子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 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