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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STSSTS(SH:603322)2025-10-30 10:50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超 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 上的自然人; (二) 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 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