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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股份(002883)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 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 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 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