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 11 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规范董事会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审 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设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 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检查及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内部审 计、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合规制度建设, 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构成】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应当 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委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1 第六条 【履职保障】审计部作为审计和风险管理 ...